沈黛末坐到他身边,哗啦呼啦从荷包里抖出了9两碎银子。
“上次欠你的钱这下可以一次性还清了,你再拿去一两银子,日常采买,剩下的钱存起来以后搬出去租房子。”
形状不一的碎银子一颗一颗散落在桌面上,冷山雁顿了一下:“妻主,那钱是我自愿为您还的,您真的不用一直惦记着这件事。”
沈黛末摇摇头,说:“把钱还给你,我才觉得舒服。”
冷山雁听出了沈黛末语气里温柔的坚持,不再说话,指尖默默捻着一颗碎银子,看着它不规则的切面,在掌心滚动。
“剩下的这四两银子我怕弄丢了,不方便随身带着,放在哪里才好呢?”沈黛末环顾一圈,问道。
“这个怎么样?”她忽然眼前一亮,拿起书案上的小陶罐子。
小陶罐子模样又土又丑,身体歪歪斜斜,肚子鼓鼓的,仿佛贪吃的小妖怪,一看就是作坊生产的残次品。
“可以。”他说。
沈黛末将银子丢了进去,咕咚咕咚,像石子丢进山洞里,在陶罐肚子里发出几下碰撞声,然后沉入了肚子底。
“那以后这就是我们的存钱罐了。”她眼中满是对未来的期许。
冷山雁看着沈黛末生动明媚的眼眸,仿佛自己眼里也被溅上了光芒。
“妻主,明日还要去参加我弟弟的婚礼,早些休息吧。”他将小陶罐子收进柜子里,说道。
“嗯……我去外头洗漱。”沈黛末借口道。
等她在回到屋里,冷山雁的外袍和玉带已经挂在了衣架子上,床幔也已经放下,里面隐隐绰绰显着人影。
沈黛末背对着他脱下衣裳,掀开床幔,正好与他狭长深黑的眼眸对上。
她一愣。成婚这么久,他们可都是一上床都装睡的啊,他怎么还不闭眼?这样显得她很尴尬。
沈黛末手脚都仿佛不是自己的了,僵硬地坐在床边,抱着被子。
“……郎君你还不睡啊?”
“我还有件事想跟您说。”冷山雁只穿着一件单薄雪白的里衣,黑发浓似墨汁披在身后,黑与白的碰撞,非但没有显得他过分朴素,反而有种极致素简下的浓烈凛冽,令人不敢逼视的美。
尤其是在床笫之间,垂落的床幔好像一道天然的屏障,把他们两个罩在一个暧昧的环境里。
“嗯,你说。”沈黛末低着头,刻意与他保持了些距离,不敢看他过分漂亮冷艳的眉眼。
“下午,父亲跟我说,明日我们参加弟弟婚礼时,把大姐和姐夫带上。”
“啊?”沈黛末抬头:“为什么?”
冷山雁道:“你与我冷家是姻亲,大姐跟你又是血亲关系,两家也算是沾亲带故,父亲觉得,如果只有你和我去,大姐他们恐怕会觉得受到冷待。”
其实就是胡桂华知道,顾家的富贵在苏城县数一数二,婚礼宴席上出席的肯定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让沈庆云趁机去拓展人脉罢了,最好是结交上乡绅或是县丞,改变长房现状。
胡桂华的那点小心思,在冷山雁眼里跟透明似得。
不过既然胡桂华主动把机会送上门来,他自然会将计就计。
“好啊,那明天把大姐叫上吧,咱们一起去。”沈黛末说。
“嗯。”冷山雁低眉点头。
“那个……你还有其他事情吗?”沈黛末揪着被子一角,小声问道。
冷山雁看着她这样子,两人虽然同在一张床上,但之间仿佛有一道天堑,她看他的眼神,生涩又忐忑。
跟和甘竹雨聊天时,轻松自然的样子完全不一样。
冷山雁不知怎么的,脑子里冒出了甘竹雨那张柔媚的脸。
“郎君?”沈黛末再次轻声唤道。
冷山雁摇摇头,压下脑子那张矫情的脸:“没有了,妻主早些安寝吧。”
“好!”沈黛末立刻钻进被子里,却没有注意到冷山雁眼中一闪而过的怅惘。
‘如果此时坐在你面前的人是甘竹雨,你还会这样紧张吗?’冷山雁沉默地注视着沈黛末,心想。
回答他的是沈黛末规律的呼吸声,束发的簪子拔下后,她浓密的青丝如瀑布散在枕边,一缕发丝与他手指挨得极近。
冷山雁垂下眼睑,指尖微动,如抚水镜般轻抚了一下她的发梢,然后起身,轻手轻脚地绕过已经睡着的她,下床点烛,打开柜子,拿出小陶罐子。
小陶罐子没有盖,轻轻倒扣,里面的银子就滚了出来。
冷山雁捻出一块中等大小的碎银子,又从黑漆花鸟螺钿盒子抽屉里找出一块形状差不多,却要沉上一些的碎银子,换了进去。
我的郎君快气死了
顾家富甲一方,大小姐娶夫排场自然了不得,吹吹打打的迎亲队伍绕着全程走了好几圈,最后停在了冷家门口。
冷清风一身大红喜服,盖着绣着龙凤呈祥的大红盖头,走进了迎亲的轿子。
按理说新娘子应该亲自将新郎接到顾家,两人一起牵着喜绸在媒人的引导下拜天地,但顾大小姐病重,已经连床都下不了,因此整个过程都是冷清风一个人进行。匆匆行完礼之后,冷清风就被下人领着进了后宅。
辛氏在一旁不停抹眼泪,看起来无比伤心。
伤心自己的儿子嫁给一个病秧子吗?
可顾家又没逼着你们嫁儿子,也没隐瞒顾大小姐的病情,不要那1000两彩礼不就好了?
一场喜宴,虽然需要招待宾客的新娘子不在场,但因为宴席过于丰盛,所以宾客们都没有任何不满,都在喝酒吃菜,相互调侃好不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