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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頁(第2页)

軟綿綿地往地上倒去,幸好常衡托著他,將他再度擁在了懷裡。

孟梨臊得俊臉通紅,不敢睜眼。

幸好這裡人少,要不然兩個男人當街摟摟抱抱,勾勾搭搭,實在是太難看了!

「抱還是背?」常衡問他。

孟梨稍微遲疑了一下,確定自己真的虛弱到一步都不能走了之後,果斷選擇了背。

等再度趴在常衡背上之後,他自己也鬆了口氣。

「阿梨,我們離開客棧太久了,葉姑娘還在那,得回去了,好不好?」常衡一開口,就讓孟梨覺得不太痛快了。

才哄了他多久?就又要去找葉姑娘。

難道她一個大活人待在客棧里,還能消失嗎?

孟梨不想回客棧,他不想看見那些人醜陋的嘴臉,更不想再聽見有人指責他了。可又不想讓常衡覺得他任性不懂事,只能默默把臉埋在常衡的肩上。

「你放心,這次回去,我們就立馬換客棧。」常衡把一直拿著的糖人遞給孟梨,溫聲道,「好阿梨,我背著你,再拿著糖人,手臂很酸,你幫幫我,好不好?」

孟梨又哼了一聲,心想,少拿好話哄我了,我還不知道你嗎?八成是兜里沒錢了,想換個便宜點的客棧住。

沒辦法,常衡真的是兩袖清風,一清二白,清白二字都刻在他腦門上了。

【阿梨,你不吃,那給我吃,我想吃!】小系統圍著糖人打轉,兩眼直放光。

孟梨轉念一想,如果他不要的話,那常衡豈不是要帶回去給葉姑娘了?

那不行,這是常衡買給他的,就算他不要,也不可以再給別人了。

當即就接了過來。

常衡的臉上,終於露出了如釋重負的笑容,回去的路上,腳下都輕快了不少。

「你,你腰間的尾巴……」孟梨試探性詢問。

「是狐狸尾巴,我見那狐妖傷人,本想誅妖,卻被他逃了去,只留下了這條尾巴。」

孟梨咬了咬嘴唇:「那你還留著幹嘛?」

「換錢啊。」

孟梨愣了愣:「換錢?你一個出家人,要換那麼多錢做什麼?」難不成是打算還俗了,然後拿著這錢和葉簌簌成親嗎?

「不可以!」少年立馬不幹了,跟魚一樣開始在常衡背上撲騰,比過年要殺的豬還難按,「不可以換錢!」

這是他的尾巴!

從法律的層面上來說,孟梨對這條尾巴有物品所有權!

常衡憑什麼拿他的尾巴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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