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吃和睡!”安遥突然高高举起手,像是在参与场无形的课堂提问。
司煜深伸手抓住安遥的上臂,让他把胳膊放下来,“行了知道了,你快吃吧,一会儿虫子飞碗里了。”
安遥闻言火速埋头进饭碗,库库炫饭,待露出碗底,他又道:“我还喜欢做饭,喜欢照顾弟弟妹妹,喜欢在宽阔的地方跑……”
司煜深坐在轮椅上听安遥边吃饭边絮叨,心想智商低也有智商低的好处,连获得快乐的方式都如此简单。
“……我还喜欢我们院子前的那个小坡,可以直接滑下去,像滑滑梯一样!”
司煜深:“很危险,以后不许了。”
安遥唔了一声,话语一顿,憋了会儿又道:“我还喜欢我们的电风扇,它长得很酷,吹出来的风也很凉。”
司煜深:掉了漆的绿色铁皮有什么酷的,小傻子喜欢军旅风?
“还喜欢小白,她的毛很软很软,像是摸了也不会化掉的棉花糖……对了,我还很喜欢你,你很好!”
司煜深身形一顿,他在此前的二十二年人生中被告白过多次,也知道小傻子口中的喜欢并不是世俗上的意思,但他还是愣住了,他明白这样真挚的情感在现在这个时代有多难得。
不过他仍忍不住纠正:“后天的喜欢不能算是天性,你说的这些除了吃和睡都不算。”
安遥啊了一声,小脸皱了皱,似是遗憾,他说:“好吧,那我不喜欢你了。”
司煜深:……倒也不是这个意思。
怎么说,这喜欢来得快,走得更快!
“不过小白还是要喜欢的。”安遥小声嘀咕道。
司煜深:……
此时的司傲天并不知道,他在人不如猫的道路上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收拾完碗筷,洗漱好身子,两人又是早早上了床。由于司煜深留下的决定做得突然,郁青没能未卜先知地买两个风扇,所以现在两人还是得睡在一起蹭一个风扇。
安遥喜滋滋给新风扇插上电,没等他反应过来,凉风已经把他额头的发丝高高地吹了起来,露出饱满光洁的额头。
“哇,真的没有声音!”他惊道。
司煜深淡定地靠坐在床头,叮嘱:“别靠那么近,等会儿着凉了。”
安遥蹲在原地对着额头痛痛快快地吹了几十秒,才不情愿地慢吞吞爬上床。
他熟练地一上床就抱住司煜深的胳膊,手还不老实地在上臂捏了捏。
司煜深挪挪手臂,没躲开,他说:“你真喜欢自己也练练,老捏我的干什么?”
“运动是很痛苦的事情,我只要快乐,不要痛苦,所以捏捏你的就好啦!”安遥可是很拎得清的。
司煜深:……
合着他练了这么多年便宜别人了。
安遥还是小孩子心性,玩了会儿就腻了,把司煜深的手臂重新摆了摆,然后一把抱住,准备入睡。
过了几分钟,安遥忽然睁开眼,扭身看向新风扇,迷惑道:“我怎么觉得风越来越小呢?”
这么一说司煜深也察觉到奇怪,他伸手去抓风扇的线,想把相连的插线板拽过来,一上手却发现线烫得惊人。
“快把风扇插头拔了。”司煜深道。
安遥连忙照做,他也发现了又烫又软的线,不禁好奇,“奇怪,这是怎么回事?”
“可能是功率不适配。”司煜深猜测,他对电器这方面不是很了解,但他知道郁青不会买质量差的东西,所以只能是如那天来修空调的工人所说,这屋子的电路不走寻常路,只有原主人留下的物件才好用。
两人只好把收进仓库的铁风扇又搬了出来,一插电,轰隆轰隆,别说,听习惯了还挺安心的。
“睡吧。”安遥躺好,拍拍司煜深。
“嗯。”
两人缓缓入睡,一夜无梦。
转过天来,两人刚吃完早饭就听见院门传来阵敲门声。
小院地处偏僻,平日连个过路的人都没有,此时有人特意找来,难免引起两人注意。
由于院墙低矮,也就两米多高,几乎只起到装饰作用,防盗全指着客厅安装的防盗门,所以与院墙相连的院门也只起到装饰作用。
安遥每天晚上关上,在两边把手上插一根棍,早上再把棍取下来,打开院门,整个流程很有仪式感。
这会儿院门正是开着的,敲门也只是礼节性,所以两人一出客厅就见到了站在门口的女人。
她穿着一身纯白色的连衣裙,飘逸的长发自然垂落至肩头,手中提了个竹编篮子,隐约可以看到里面放着几种蔬菜,数量不多,但品相都很好。
“你们好,我可以进去吗?”见两人没反应,女人主动问道。
身为曾经的校草、学院的男神、从小到大被富家女孩盯着的绝佳联姻对象,司煜深看女人的眼神就知道女人的意图,他沉吟着怎么把这人打发走。
而涉世未深但热情好客的安遥已经应了下来,“好呀,你进来吧!”
女人面上带着浅笑走进院子,自然地把手中篮子放在客厅餐桌上,说:“前阵子你们家里人在我爸这收了点菜,还说定期送菜给你们,我估摸着差不多到日子了,所以就送来一些,你们看看还有没有别的需要的?”
安家佣人的确从女人父亲那买了菜,但做的是一锤子买卖,定期送菜的事是女人和父亲商量后胡诌的,毕竟在他们看来,攀上一个富家公子哥能让他们的生活好过不少,何况这公子哥还长得那么帅,昨天女人远远瞟了一眼就心动了。至于安遥的存在,父女俩根本没把男人间的婚姻当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