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那你……”黎乐突然一怔,他看见孟澈脖子上一处淡淡的红痕,可再怎么没有生活常识的人也能看出来这不是蚊子叮咬的疙瘩,更像是……
吻痕。
孟澈很不见外,他径直走了进去,边参观边发出惊叹:“哇这里真是豪华啊,我现在住的公寓一点都比不了,夫人可真是有福气呢。”
黎乐稳住心态,努力让自己保持冷静:“你看上去年纪很小,是来科医实习的吗?”
可他这话刚出,孟澈就扑哧一声笑出来:“实习?我都毕业了,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
“你今年多大?”
“23岁。”
23……和路之恒同龄。
“这个年龄正值青春,人生也刚开始,未来有很多种可能。”黎乐像长辈一样,说着最官方的话。
“是啊,我对未来也很期待呢。”孟澈说话细声细语的,绵软的嗓音听上去像极了无时无刻不在撒娇。
宁妈的动作很快,把路之恒常穿的大衣装好交给孟澈。
就在孟澈要走时,黎乐叫住了他,回屋转了一圈出来时手里多了一件外套:“你穿的也挺少,要是生病会很难受的,这件是我的,你拿去穿吧,不用还了。”
孟澈接过浅粉色的针织外套:“谢谢。”
“家里快做好饭了,要不要留下来一起?”黎乐客套问了一句。
“不麻烦了,路总还在公司,向哥一个人也忙不过来,我想去看看有没有我能帮到的地方。”
路之恒又不回家了。
黎乐心中有些失望,他以为签完合同路之恒就能回家了。
“那你去吧,帮我和之恒说记得吃饭,别太累了。”他用手扶着腰,最近腰酸的很。
“好,我一定会替夫人转告的。”
正要离开,他的手机突然震了震,他看了一眼来电提示,无奈笑了笑给黎乐看屏幕:“是路总打来的电话,可能在催我快点回公司了,那我就不打扰夫人了,下次见。”
孟澈很快离开了,只剩下黎乐一个人呆呆站在原地,他的眼前全是手机屏幕的显示。
那个来电提示的名字,简洁却不简单。
恒哥。
后面跟着一个表情符号。
一颗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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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黎乐失眠了,他不想去怀疑路之恒,可他的第六感告诉他,孟澈和路之恒之间……似乎关系匪浅,否则根本无法解释那个备注后面的爱心,还有说发情期这件极度私密的事。
正当他越想越糟糕时,卧室门开了,一道浓郁的威士忌信息素味道飘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