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感情沟通得不到反馈,事业也完全没有曙光。
一块完整坚固的玻璃出现了一点裂痕,起初双方都认为这是过一段时间腾出手就能修正的小擦痕。
但得不到修复的裂痕在日夜时光里滴水穿石,慢慢扩大,等向停霄发现时,已经到了难以挽回的程度。
奔向高中
“我挽留你妈妈的那段日子大家都很难捱,我做的难堪,免得你再讨厌我一点,就不告诉你了。”
向停霄笑得有些勉强,似乎在追悔。
向停霄不愿意把曾经自己为了挽留清泉的所做事告诉儿子。
不比现在,向总只是偶尔狼狈,在同尘嘴下吃亏,但大多数时候还是维持面子与里子。
为了老婆儿子,两头跑多开一会儿车不算什么。
向停霄自己也承认,以前简直是一条疯犬。
十多年前,清泉与他闹分手,他当然死不答应,为了留人,弄得身边朋友跟着一起乌烟瘴气。最后清泉人直接被逼急,跑到国外去了。
如果他当时智一点,同清泉未必会跑到万里之外,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却又在异国他乡忽然发现自己怀孕,她当时该多么无助。
要是向停霄当年不疯,同清泉只是与他分手,但回到百川修养,肚里揣了小生命他总能偷窥到,一年两年求不到复合,但至少能照顾她们母子,陪同尘长大。
向总幻想了一下,“你幼儿园、小学的时候,一定很可爱。”
同尘被这形容恶心了一下,他撇脸看向窗外,嘴里轻嘟囔,
“我以前就这样,不爱说话了。”
同尘想表达的意思是,他从小就不讨巧,不像路千里嘴甜爱笑,同尘能坐在角落看书半天都不动一下的。而且因为太过聪明,以至于同清泉还怀疑过同尘是不是阿斯伯格综合征。
清泉带尘尘去医院检查,确诊话少文静的懒孩子一个。
同清泉放心了,不是自闭或者阿兹伯格综合症就好,不爱社交就随小孩去了。
向停霄开着车,往校外驶,听见同尘的话,笑道,“那想想就很可爱。”
同尘不他了,耳朵微微泛红,好像生气炸毛的小猫。
别想用这种方式讨好他!
在妈妈不接受向停霄之前,同尘有权利保持冷淡。
任由风在耳边、脸颊穿梭拂过,同尘坐在副驾驶看着飞速后退的街景,眼睛像一潭平静幽深的湖,被吹起丝丝涟漪。
租房子、搬家时的疲倦,单身母亲遭受的流言蜚语,这些同尘能逼着自己不要反复拿出来回忆鞭尸,但它们确实存在过。
来到百川之前,有一次他半夜发高烧,妈妈一个人抱着他坐在医院冰凉的板凳上,流下滚烫的泪水在同尘手臂上,好烫,一直烫到同尘心里去。
同尘确信自己才是全世界最爱同清泉的人,他一个人也会对妈妈好,可同清泉有再次追求幸福和信任爱情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