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海川越观察豆豆越觉惊讶,“这狗还挺聪明的。”
“可能有人教过它。”
哈士奇的智商并不低,在犬类属于中等水平,若要训练它最大的困难其实是服从性差,这种狗的灵魂异常自由,常常会做出人类无法理解的举动,显得智商不高的样子,但在它自己的世界里它可能只是觉得这样很好玩,虽然有时看着挺倒霉的。
他们跟着豆豆走了很久,宋海川又渴又饿,忍不住问:“它到底要带我们去哪里?”
豆豆的状态根本就不是在找人,更像要带他们去什么地方。
“我怎么知道?可能是带我们去它家吧,这样也好,你不是肚子饿吗?”
“对,有人的地方就有吃的。”宋海川勉强打起点精神。
一个小时后,他们跟着豆豆走出树林,映入眼帘的是一大片农田,而农田之外再远一点的地方能看到很多房子。
这一幕把两人都吓了一跳,怔怔地说不出话。
豆豆跑到田埂上,很用力地冲两人摇尾巴,似乎在招呼他们快点跟上。
“这是个村子吧。”
两人跟着跳下矮坡,踩着田埂往房子的方向走。
老话说望山跑死马,这村子也有相同的道理,看着近,真要走过去才现还很远。
豆豆在前面撒欢地跑,精力充沛得惊人,看样子平时就没少自己跑出去玩。
突然村子的方向响起一个女孩气急败坏的声音,“来福!!你跑哪儿去了?!我到处找你!”
这丹田力的大嗓门穿透力极强,让人听得胸口一震。
很快,一个娇小玲珑的身影出现了,少女扎着漂亮的羊角辫,深蓝色的衣裙上是五颜六色的鲜花刺绣,她朝气蓬勃地站在矮坡上双手叉腰,虽然看不清脸也看不到表情,但就是能想象到她横眉怒目的样子。
看到有人,裴千羽和宋海川都停下脚步,目光不约而同落在那身衣服上,这跟寻龙古镇那两个少年穿的风格很像。
少女当然也看到了他们,却没有打招呼,而是说:“来福,你把什么人给捡回来了。”
裴千羽和宋海川对视,都看到对方眼中的不妙。
这是……到人家大本营来了?
裴千羽看着朝少女跑去的哈士奇,心想大意了,他强自稳住心神,在瞬间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继续往前走了,一边走一边大声问:“这是你的狗吗?”
少女抬腿假装踢了哈士奇一脚,伸手摸了摸狗头,回道:“看不出来吗?”
“看出来了,你能卖我一点水和吃的吗?”
宋海川定了定心神,也跟着走过去,他们现在的状态不赶紧找些食物补充体力,回到林子里就是等死,如果横竖都是一死,那不如先吃饱了再说。
“我们小地方穷,粗茶淡饭,可没什么你们城里人觉得好吃的东西。”少女说。
裴千羽已经走到了近前,笑着说:“有碗水,有个馒头就行。”
少女看到他那双蓝色的眼睛,怔了一下,因为第一次见到有人的眼珠子可以这样蓝,连五官都是她出生以来见过最好看的,嗓门都不由小了些,“……跟我来吧。”
“谢谢,我们就快饿死了。”
少女没再说什么,带着狗转身走了。
裴千羽回头和宋海川交换了一个眼神,让他待会儿见机行事。
村子不算特别大,里面的房子能看出来有些年头,而且应该是村民自己盖的,因为房顶还在用老瓦片。
每家每户都能看到大南瓜,晒的一串串干辣椒,堆得整整齐齐的柴火。
这里的村民穿的都是深蓝色布衫,但款式各不相同,并且衣服上都有刺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