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岁安刚到那,就被粉丝数量之多震慑到了。
“我在上班高峰期时的地铁站都没见过这么拥挤而庞大的人群。”她脸上被贴了颗爱心,手上被塞了块灯牌,望着人群如是感慨。
余清手里拿着应援棒,盯着旁边宋蔚的海报,止不住感慨:“绝了,太帅了哥!这颜值!我愿意为他痴为他狂为他砰砰撞大墙!”
乔岁安看她一眼。
确实痴,确实狂。
就在宋蔚上台的那一秒,观众席上爆发出了乔岁安这辈子都没听过的分贝。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余清挥舞着应援棒,疯狂对着舞台大喊,“宋蔚!妈妈爱你!宋蔚——”
她的声音混在各种杂七杂八的“妈妈爱你”、“宋蔚大帅哥”当中,周围的喧嚣像一场火山爆发,乔岁安捂着耳朵,感觉自己的灵魂都被吵出来了,一时间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歌声响起,吵闹声才慢慢平息了些,取而代之的近乎喊叫的大合唱。乔岁安也逐渐被气氛所感染,挥着手跟着一起喊歌词。
一场演唱会,给她刚经历完军训吼完军歌并不清润的嗓子雪上加霜火上加油。
结束时已经是晚上八点钟。余清跟乔岁安不同路,就在演唱会门口说了再见。
她家离这儿不远,公交车两站路,再走一段路就到了。
乔岁安嗓子哑哑的,但心情很好,脸上的爱心还没撕掉,她下了公交,轻声哼着歌往家走。
夏季晚风都带着温热,演唱会期间外头大概是下了一场雨,马路湿润润的,带着雨后特有的青草与泥巴混合的腥咸味道。
车站到小区门口要走一段小路,不然绕道走要浪费很长时间。
她顺路去便利店买了点零食,拿了个袋子装着拎在手上往巷子里走。
周围都是老人居住的乡下老房子,灯光设施差,但倒也能勉强看得清路。余清先前来她家时跟着她走过一次,只觉得这路可怕,心有余悸。乔岁安倒从没害怕过,大概是从小到大走惯了。
但走到过半时,人的第六感压着神经突突直跳,配合心跳鼓动气氛。周围静悄悄的没有人,身后响起轻微的脚步声,还有鞋踩过雨落树枝的“吱呀”声,像是一场危险暗示。
乔岁安捏着袋子的手越来越紧,僵着脖子不敢往身后看,步子悄悄加快了,身后的脚步声似乎也加快了,一步一步,令她整个人头皮发麻。
乔岁安佯装镇定地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手指轻颤,拨了丁斯时的电话。
他的声音从那头传过来,带着一贯的清冷与慵懒:“喂。”
“喂。”一开口,乔岁安才发现自己嗓子哑得不成样子,她努力清了清嗓子,直到话说出口不至于哑得听不懂,不至于抖得不成样。
“哥哥。”她故意大了点声音,“嗯,对,我在巷子里,已经快到了。”
丁斯时顿了下,语气紧绷住了:“你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銥嬅
“什么?叔叔也来了?好啊,好久都没见到他了。”乔岁安尽力镇定,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清晰,她声音也跟着越来越大。
“我现在过来。”丁斯时那天窸窸窣窣一片,似是在穿鞋,接着是大门关上的声音,“你别挂电话,继续说。”
“啊,你快到巷子口了啊。”她的左手掐着掌心,一阵疼,步子也越来越快,“我也快到了,你在那边等等……”
肩上猛的搭上一只手,她整个人一个激灵,尖叫一声,甩开他就往巷子口跑。
第4章我们回家
“乔岁安!”电话那头,丁斯时厉声喊她名字。
“丁斯时,救命!”乔岁安拼命往前跑,声音带了哭腔。
身后那人“嘶”了声,往前奔了几步,一伸手把她狠了劲扯住她的衣服拽了回来。
昏暗月光与灯光下,乔岁安看清了那人的脸,是个中年男人,戴着黑色帽子,三白眼,下巴尖瘦,有一道小疤横在下巴上。那人似乎喝了酒,一身酒气漫天,熏得人大脑发麻。
她抡起手中的袋子往那人身上砸,零食袋尖锐的角划破了外面的袋子,也划破了男人的手,他闷哼一声,松了手。
零食散落一地。
乔岁安立即扭头继续往前跑,惊恐混着在耳边放大了无数倍的心跳,几乎能冲破耳膜。
巷子口的灯光温暖得像是唯一的希冀,她牟足了劲,用尽全身力气往灯光处跑。
身后,男人“呸”了声,骂了一声难听的,追着她,伸手要把她抓回来。
“乔岁安!”手机里的声音和现实中的重合,巷子的尽头奔进来一个人,头发凌乱,喘着气,他在灯光下,冲她用力跑过来。
身后的男人见形势不对,扭头重新往巷子里面跑。
乔岁安奔进灯光下丁斯时的怀里,紧紧抓住他的衣角,抽噎着,泪水一瞬间像崩溃的堤坝涌下来。
她落进自己怀里的那一刻,丁斯时的心终于定下来了,紧绷的神经一下松懈,喘着粗气,两颗心脏跳得同样剧烈,他伸手轻轻摸了摸她的头发,手指止不住颤着,他低声道:“没事了,他走了,没事了。”
“丁斯时。”乔岁安揪着他的衣角不放,嗓子哑得不像话,混着浓浓的鼻音,“我害怕。”
“我在这儿。”丁斯时闭了闭眼,克制不住似的,轻轻地,将下巴搁在她的肩上,伸手环住她,“我们回家。”
丁斯时的怀抱很暖,乔岁安发着抖,恍惚了下,时光错流,那四个字把她一下拉回很多年前。
小时候丁斯时一直比同龄人矮,那个年龄段的幼稚男生,总要标榜自己是个男子汉大丈夫,个子要高,气势要足,丁斯时又瘦又矮,为此遭受了不少笑话。
当时的乔岁安深陷于奥特曼的威武之中,坚信自己是正义的化身,是奥特曼在现实世界里的委以重任者。
于是,当她看到丁斯时被堵在角落里欺负时,双手叉腰瞪着眼大喝:“住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