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她并没有这样的习惯,但前世被困在王府的那段时光太枯寂也太压抑,只有晨起时的宁静才能让她感受到久违的自由,时间一长,也就刻进了骨子里。
雨后的慈水村焕然一新,草木翠绿,砖瓦清晰,像是重新上了色彩的古画,别有一番景致,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路面尚未干透,行走艰难。
宋蕴没走几步绣花鞋便被打湿了,素色的绣面溅上灰褐色的泥点,丑陋不堪,全然浇灭了她的好兴致。
好在她并未走远,离宅子仅有两步路,正当她转身之际,“吱呀”一声,隔壁的门开了。
四目相对,宋蕴难得感到窘迫。
她来得匆忙,只带了几件换洗的衣裳和两双常穿的绣花鞋,根本没考虑过天气变化,更何况京城遍地都是青石路,偶尔差些也是鹅卵石铺就,哪里有这般坑坑洼洼的泥水小路。
是她把一切想得太简单了。
推开门的卫辞僵在原地,有那么一瞬间,他以为自己还没睡醒,不然怎么会看到那位侯府出身的贵女,一大早出现在自家门口?
卫辞试探的问:“姑娘?”
宋蕴很快调整好心态,放下提着裙摆的手,佯装无事的说道:“卫辞师兄,好巧,我正有事要问你。”
卫辞当即松了口气。
宋蕴忍着脚上的不适往前走了两步,向卫辞行礼道谢:“昨夜父亲用了卫辞师兄送来的药,果然好受了许多,这些年,还要多谢卫辞师兄对父亲的照顾。”
卫辞慌乱避开她的礼:“姑娘说笑了,照顾恩师是学生应该的,不必道谢。”
“可我仍有一事不明,还望师兄能帮我解惑,”宋蕴抬眸望着他,“父亲的腿伤究竟是何缘故?”
卫辞呼吸一滞,匆匆别开视线,愈发后悔今日不该早些出门。
宋蕴看出他的犹豫,心头掠过一丝阴霾,低下头,眼睑微颤着问道:“卫辞师兄,我不能知道吗?”
她说话的声音很轻,姿态又这般小心翼翼,轻易勾起了卫辞心底的歉疚,他连忙解释说:“不是,只是那腿伤已有好些年了,记忆难免疏忽,其实那腿伤……”
卫辞顿了下,坦然道:“告诉姑娘也无妨,恩师的腿伤是意外,也是为了救晴云师妹。”
当年宋柏轩去府城赶考,恰好听说附近有神医逗留,就带上了女儿同去,希望能借此机会诊治她脸上的胎记,不料尚未赶到府城,就出了事。
彼时赵晴云不过八九岁,正是对一切好奇的年纪,宋柏轩一个不注意就不见了人影,等再寻到她时,已是千钧一发,只能用自己的身体护住她,从此便落下了病根。
卫辞说起时仍觉得唏嘘,如果没有那场意外,以恩师的才学,恐怕早就能入朝为官,庇佑一方百姓。
竟是因为赵晴云!
宋蕴脸上神色平静,心底早已掀起无边巨浪,只恨不得立刻回到侯府,亲手敲断赵晴云一条腿。
父亲断的不止是一条腿,还有一个读书人兼济天下的毕生信仰!
可即便如此,赵晴云却丝毫不领情,不止一次在平阴侯夫人面前卖惨,声称父亲自幼苛待于她,还拿她的终身大事做人情……便是救了素不相识的路人,也会得一声感谢,可赵晴云,她都说了些什么?
凭什么她的生父为她耗尽心血,自断前途,她却还能心安理得享受一切?又凭什么她宋蕴伶仃一生,竟不得半分偏爱?!
“宋姑娘,”卫辞望着她,稍显青涩的脸庞上神色认真,尤其是那双田黄石般的清透眼眸,满是赤诚与恳切,“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恩师做这一切全因爱女心切,倘若换做是宋姑娘遇险,他也定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少年的声音如山涧溪流越过荒野砂石,悄无声息的阻止了一场蔓延的火灾。
宋蕴低着头,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掩住了眸底的晦暗。
“是吗?”她轻声问。
卫辞:“是!”
宋蕴心头的阴霾仿佛迎来了一阵风,她轻轻笑了声,弯起唇角,视线却直直撞入他那双赤诚的琥珀色眼眸:“卫辞师兄,多谢。”
卫辞呆了呆,倏而慌乱的移开目光。
他从未觉得自己的名字会如此动听。
【04】“父亲,她是怎样的一个人,……
在宋蕴离开侯府的第三日,平阴侯夫人终于从昏昏沉沉醒来,然而刚睁开眼就得到了一个噩耗。
宋蕴跑了!!!
吴氏气得连摔三套茶碗,对着伺候的婢女发怒:“把刘婆子给我叫过来!”
刘婆子是她的陪嫁,这几日她缠绵病榻,为了不让亲生女儿多想,便将府上的庶务全都交由亲信打理,而非以往的宋蕴,可吴氏万万没想到,刘婆子竟敢昏了头将宋蕴放走。
一旦放走,她就成了旁人家的女儿,想再要回来可就难了!
吴氏气得脸色铁青,见刘婆子神色坦然的跪下行礼,更是没忍住一个茶盏砸过去:“瞧瞧你干的好事!”
刘婆子吓得身子一颤,连忙解释道:“夫人,冤枉啊,此事并非奴婢擅作主张,而是两位小姐都点了头的,奴婢……”
“还敢狡辩!”吴氏怒目而视,扬手便要掌她的嘴,刘婆子清楚主子的性子,丝毫不敢躲避,闭眼硬生生的受了。
两巴掌下去,刘婆子的脸颊已是高高肿起,鲜红的指印无比刺目。
火气泄去,吴氏渐渐恢复冷静:“这到底怎么回事?”
刘婆子松了口气,连忙躬身道:“夫人有所不知,自您病倒后,晴云小姐将京城大小医馆里的大夫都请遍了,太医也来了两回,可您的病情都没什么好转,晴云小姐担心不已,便请了城外寒明寺的大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