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完后,王静不屑一顾地说:“我以为是五言或者七言绝句,这个不算。”
朱洁说:“这是小儿科水平。”
季红梅说:“这诗里也有苦啊,你再写一个吧。”
刘晓萍说:“时间不等人,不写我们要睡觉了。”
我陪着笑脸说:“献丑了。让梅姐来一个。”
季红梅微笑着连连摆手说:“我不会呀,我唱歌吧。”
她轻启朱唇,唱了一《勇气》,终于做了这个决定,别人怎么说我不理,只要你也一样的肯定……
唱完歌,大家都很愉快,有的起身去洗刷,有的铺床睡觉,我睡不着,回想和每一个室友的过往。
季红梅是宿舍里最漂亮的,身材苗条,肤如凝脂。她留着短,瓜子脸,柳叶眉,丹凤眼,“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
她一开口,声音很嗲,连我们女生都觉得很舒服。但是,性格耿直,谁都敢怼。有一次,她陪我去买衣服,我们来到商城二楼女装营业厅,进入一家流行款式多的店铺,我试穿了一件又一件,她坐在旁边等我,老板是和我妈差不多的中年妇女。又进来几个客人也在挑选,他们讨价还价,付钱走的时候,一个客户说了句,看在你漂亮女儿的份上,多花个十块就不计较了。女老板被惹笑了,接连成交了几笔生意。客户把季红梅当成老板的女儿了,虽然,她坐在女老板身边没有说话,端庄的仪表使人心悦诚服。我们结账的时候,老板主动给我减到最低价。
上天给了她颜值,还给了她聪慧。她的成绩一直是班里前几名,一直拿的一等奖学金。平时话不多,看起来像个冷美人。我们经常讨论一些学习上的问题,不管多难的题目,她都能答上来,也满足了我的好奇心。
一次,下课的路上,我故意问她:“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是一天,是几天啊?“
她笑着说:“笨死你了,当然是数天了。”
我又问:“有的鸟为什么冬天到南方去啊?”
她说:“冬天飞往南方过冬的是候鸟。”
我打破砂锅问到底:“古代的候鸟一开始就是候鸟吗?”
她说:“没有一蹴而就,第一年飞的近,第二年飞的稍远一点,日积月累,基因里有了记忆。随季节变化,迁徙也就成了习惯。
我又问:“独自生活的大雁,秋天会不会迁徙?“
她说:“会啊,真正决定鸟类迁徙的是生物钟。“
为什么她懂得那么多呢?主要是她爱动脑筋。她说,在她小时候,是奶奶带大的。有一天,和弟弟一起玩着弹珠,奶奶在做饭。不知道什么时候弟弟把弹珠塞进鼻孔了,一时弄不出来,急的哇哇哭,奶奶也是慌了,让她快去田里叫爸妈,她怕爸妈责骂,想出个办法。季红梅让弟弟不要哭,使劲闭上眼睛,不要偷看,她找来小草棒,轻戳另一边的鼻孔,弟弟一个喷嚏就把弹珠打出来了,奶奶看着两个淘气的孩子,笑出了眼泪。那一年她八岁,弟弟四岁。她聪明又爱学习,长大了多才多艺。
有一次,我俩一起逛商场,在文具柜旁边现有个电子琴,她高兴地奔过去,坐下弹了起来,纤纤玉手轻拂几下,悦耳动听的音乐让我顿时入了迷,渐入佳境,满园花草,唯有茉莉花香飘四溢,看着她的双手上下翻飞,让我羡慕不已。
她弹完琴,逛了一下商场我俩就回去了,忘了是来买化汝品的。年轻人喜欢运动,我们是一路小跑着回学校的,她的腿长,跑起来好像一点不累,我追不上她。她说追上就给我买冰淇淋,为了冰淇淋,我拼尽了全力,总是差那么一点点就追上了,我们跑着笑着,很快到了学校。没有追上,也给我买了冰淇淋。吃着甜丝丝的冰淇淋,心想她可真是“静若处子,动惹脱兔,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
每天晚上睡觉前,她都抱着英语看,我们在聊天,她在背单词,六级英语考试的时候,她一次就过了。学习刻苦,更不怕吃苦,抄写的英语单词,有厚厚的一本,并且标注了语法。我们惊讶之余,这得花多少功夫啊!她考的好,完全靠勤奋好学,如饥似渴的汲取知识。她并没有废寝忘食的死学,每次吃饭,总是跑在前面。我们嘲笑她吃饭最积极,她说,该吃饭的时间吃饭,该玩的时间玩,该学习的时间学习,这样才能掌握时间的主动权,我们无以反驳,略有所悟,好像也有道理。她的家庭,很是普通,爸妈不识几个字,都是自己学习的。
第一段感情,她和男朋友是高中同学,男的就读邻市的一所大学,我也见过她的男朋友,来看她时给她买了好多礼物,关系很好,也曾让我羡慕不已,只可惜在大二分了。那一天,她男朋友来看她,不知道说了什么,他们大吵一架,我过去想安慰她。只听她说道:“我这么可爱,你不要,你要什么样的,你要饭去吧。”我都被她气笑了,她拉着我,头也不回的走了,留下她男朋友一个人愣在原地。她男朋友在学校里和另一个女孩好上了,不久,又分道扬镳了。
后来,她男朋友又来找她复合,她没有同意,还说:“不可能了,‘迟来的深情比草贱,’我有喜欢的人了。“我知道,并没有喜欢的人,她那么有主见,肯定有她的道理。
大三,家里给介绍的有钱的相亲对象,对方还是在国企上班的,离我们学校也很近,她有点犹豫,还是答应相处一下。三八节的时候,男方说要送她礼物,她让买笔记本电脑,那时电脑比较贵,男方只愿意买件衣服。并说“钱是给女人看的,不是给女人花的。”她毅然决然地结束了这段感情。
从这段感情中,她也是好久没走出来,我们看到她一个人站在操场边上,默默呆,那是他们曾经约会见面的地方,第一次来学校看她,就给她带来了热乎乎的烧鸡,有过甜蜜,才有不舍,高大的身影还在她的脑海里挥之不去。她给他买过一件白衬衣,当生日礼物,可以看出,季红梅也是投入了真感情。我远远地看见,虽然很心疼她,又不便去打扰,让她一个人静静也好。她应该是想明白了,靠谁都不如靠自己,狠下心来,不断提升。几周之后,脸上的微笑又回来了,没再见她唉声叹气。吃过爱情的苦,思想变的成熟了。
季红梅小时候,家里不富裕,爸妈又重男轻女,常常帮家里干农活,应该吃了不少苦,上小学一年级就开始学做饭,刚有灶台高,脸上难免蹭上锅灰,被小伙伴送绰号“小包黑”。大一点,又给爸妈洗衣服,一般是周末洗全家的衣服。干活多,还吃不好,长的瘦弱显苗条。并不是爸妈虐待她,人均一亩所生产的粮食,交了公粮,实在不足以养活全家,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加上爷爷奶的田,一共七亩,爸妈为生计够操劳的了。她说,她干的活,比我们宿舍的每个人都多。她就像梅花一样,香自从苦寒来,有一种高傲和自信,这才是她的标签。
这么优秀的姑娘,谁会有这个缘分呢?我们以为经过两次的感情伤害,季红梅一定不会涉足爱河了。周末下午,吃饭的时间到了,我们打好饭菜,等她回来吃饭。
朱洁说:“她下午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出去了,十有八九是去约会了。”然后,大家都笑了。
我说:“你这么肯定,我们哪一个不是漂漂亮的。”又是一阵大笑。
刘晓萍说:“我们吃饭吧,不等了,约会肯定下饭店了。”
正说着,季红梅回来了。和我们讲了经过。原来是隔壁班的,只是个子有点矮,和她一样高,一米六五吧。人很聪明,仪表堂堂。上一个月在图书馆里认识的,当时,季红梅在摘抄资料,正写着,钢笔不下水了,还有几行,她想写完就回宿舍,一着急,甩了下笔,旁边的男孩正津津有味地看书,洁白的T恤衫上染上一片墨水,那场景有点尴尬,季红梅惊慌地站起来连连道歉,那男孩低头看了一下衣服,微微一笑,摆手说没事的,都没有站起来,又继续看书了。
她摘抄完,心情又不平静了,心想,还有这么有定力的人。刚才是惊悸不安,现在是心旌神驰,一点儿看不进书了,她偷偷看了一眼男孩,五官精致,浓眉大眼,正读的入神,没有因刚才生的事分心。
下课铃响了,同学们6续走出图书馆,准备去吃晚饭。到了楼下,季红梅追上那个男孩,深表歉意的说,默水洗不掉了,我给你买件新的吧。男孩说,不用,热水可以洗掉的。
一周后,他们又在图书馆见面了,季红梅现他还穿着那件白T恤,果然洗掉墨水了。就和他聊了一会,从此,就成了朋友了。有时。相约一起看书,有时,相约打羽毛球。我们听完故事很感动。
我劝她说:“他人是很好,只是太矮了,不属合你的要求啊,最起码比你高一点吧。”
她说:“在没有遇到合适的人之前,总是这要求,那要求的,遇到了心动的人,什么要求也没有了。哪怕有缺点,矮一点也能接受,人无完人嘛。”
6云柔说:“你真的不后悔,下一代矮了怎么办?”
她说:“不后悔,好的东西都有侵略性,不是入了眼,就是占了心。比如,你喜欢玫瑰花,你会因为它有刺,而不喜欢它吗?“
刘晓萍说:“那个男孩已入了她的法眼,占了她的心房,就随她吧,我们吃饭。”
季红梅没说话,拿起筷子,默默吃饭,大概在思考着什么。只吃米饭,不吃菜,我暗笑,又一个姑娘“傻”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