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萧瑟,卷起一地残叶。
宋招弟先是去称了五斤瓜子。
又去文具店,买了几根红色的圆珠笔才往回走。
她从善如流的在自已的手上,均匀的点上了“红疹子”。
到张爱国的别墅,刚好五点半。
宋招弟跟回到了自已家似的。
进门就高兴的叫了一声,“我回来了!”
张老太从屋子里跑了出来。
看到宋招弟就是黑着脸训斥,“你还知道回来!”
宋招弟摊摊手,“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当然知道回家。”
越过张老太往自已的卧房走。
张老太拉住宋招弟的衣角。
“手上的疹子也好了吧,好了就赶紧去做晚饭去!一天天的当自已是地主太太呢?”
宋招弟得意的伸出自已满是“疹子”的手。
还是遗憾的说:“妈,医生说了,我的疹子暂时好不了,而且我今天脚受伤了不能做饭,你让刘爱香做吧。”
张老太太连看也没有看宋招弟受伤的脚,唾沫都快飞到宋招弟的脸上了。
“伤了就伤了,宋招弟,你以前胳膊断了也没见这么娇气!喂鸡喂鸭干活可是一点都没有落下过。”
宋招弟怎么会忘记。
那时候孩子们都还小。
宋招弟抱着一个,背着一个,胳膊都骨折了还得给全家人做饭。
想想也是可悲。
这辈子,她就是要娇气,还要把娇气进行到底。
谁还不是个“宝宝”了?
这几天演戏已经有了经验,宋招弟虚虚的靠在张老太的身上。
说话都是少气无力的,“妈,脚伤还是小事,我今天实际上是出去找工作去了,好不容易找了一个保姆的工作,结果让玉江给搅和了,那可是一个月一百块钱的好工作,就那么没了。"
“我辛辛苦苦在那工作一天,脚受伤了不说,还没有一分钱。”
她哇哇大哭着,眼泪挤不出来,她又抓着张老太的袖子擤鼻子。
恶心的张老太急忙把自已的袖子给抽回来。
宋招弟还在假模假式的哭着,“妈,你说玉江这孩子,怎么能这样对我呢?”
“我赚钱,还不是为了这个家吗?他怎么就一点也不念着我的好啊,我养了他整整十八年啊~一月一百块的工作说没就没了啊~”
张老太老脸僵在原地。
眼光发亮的凑近宋招弟,“你说的,是真的?”
宋招弟不停抹眼泪,“真的又怎么样,反正现在也没了。”
“妈,我不跟你说了,我要去休息一下,不然我不确定我是不是还会发疯。”
张老太这次没再拦着宋招弟。
任由宋招弟一瘸一拐的走进了房间。
张老太在心里算计着。
刘爱香在县一中当纪律老师,一个月才三十。
要不然,就凭刘爱香那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怎么可能进得去县一中。
玉江这孩子,这是被刘爱香彻底蛊惑了。
钱是什么?
钱那可是神仙。
有了钱,才能万事不愁。
为了一点点小事,就把宋招弟的工作的给作没了,太不懂事了。
宋招弟要是真能一月赚一百。
她的小脚,以后就让刘爱香洗,不就好了吗?
张老太咬牙说服自已,为了钱,她愿意改了依赖宋招弟的习惯!
要是搁从前,她还有存款的时候,她确实非宋招弟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