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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2页)

高听玉看了又看,狠狠夸了她一番。

原本打算给她5000块,后来给了6000块。

丛月没有拒绝。

她知道,在有钱人眼里,1000块的差距不算是差距。

可对她来说,1000块能买不少东西。

拿到了钱,丛月收拾好东西,牵着小满要离开,却被管家给叫住了。

管家给她递上了一包衣物。

“这是小姐还没有拆过牌子的衣服,她说让我送给您。她问过了,你们的尺码差不多。”

丛月看了看那些大牌的服装,轻轻摇了摇头:“感谢高小姐的好意,东西我就不收了。”

二十岁之前她穿的衣服无一不是大牌,二十岁之后,她明白了一个道理:有多少实力,就该穿相应等级的衣服。

这些衣服她要是穿上了,别人会议论她,她也穿不住。

一个漂亮的守寡女人突然穿上了新衣服,别人的目光不会太友好。

丛月早就在这几年的磨砺中,看透了这个世界的潜规则。

管家再三相劝,丛月虽然语气柔和,可态度却很是坚定。

最终她什么都没收,带着用劳动报酬换来的6000块,牵着女儿的小手,脚步轻快地跟她去赶公交了。

管家无奈,只好把衣服重新拎回。

“霍先生,那位小姐不收。”

长期做这家的管家,不该问的别问,已经是刻在骨子里的意识。

霍彦沉沉默地看着走远的母女两个人的身影,什么话都没说。

丛月并不清楚这些插曲,晚上她拿着赚来的6000块钱,成就感满满。

她知道钱不容易赚,更清楚以后很难遇到如此大方的客户,但是,只要有一门赚钱的手艺,以后的日子应该不会太难过吧。

有了这一层心理上的保障,丛月这一觉抱着暖乎乎的女儿,睡得很香。

可惜第二天,医院就打来了催款电话。

打架

陈淑珍,她生理意义上的母亲。

丛月没有从她那里享受过一天的母爱,可她却不能放弃她。

在意识还算是清醒时,陈淑珍把名下的唯一一套房子给了她。

虽然那套房子不值多少钱,丛月也从没想过把它给卖掉。

可一个母亲能给的,陈淑珍已经给她了。

如果有一天她身无居所,至少还能去那套房子里住下,不至于颠沛流离。

无论是法律意义还是现实意义,陈淑珍都是她的母亲。

所以出钱,丛月心甘情愿。

昨天刚收到的6000块钱还没有放热,今天就又转出去了一万元。

丛月看了看日历,过不了几天,小满的幼儿园也要收钱了。

一个月4000多块,去除寒暑假,一年也得四万。

处处都是花钱的地方,可偏偏钱是最不禁花的。

丛月默默叹口气,继续在某书上发布帖子。

说不定她还有运气,能够遇到有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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