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之后,将以这种方式凄惨地死去,被开膛破肚,灵魂还无法投胎转世。
一开始,她或许还没有太过焦虑,毕竟还有四年的时间,可以一步一步去武装自己,查探真相。
然而郑钧夜的死亡事件,却给了她重重一击。
林暮雨是个不怎么关注娱乐新闻的人。
上辈子一心扎在学业和赚钱上,对于同学们聊的很多娱乐八卦,基本上都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风过无痕。
所以她压根不知道,上辈子的郑钧夜究竟有没有死。
如果死了,又是怎么死的什么时间死的警察定罪的结果是什么
这些,她通通不知道。
以至于虽然她比别人多经历了四年的未来,却无法对这个案件起到任何先知作用。
但有一点她很肯定。
那就是上辈子郑钧夜的死亡地点,绝对不会是现在的匀县。
因为匀县就这么点大,一个抢劫犯都能被买菜阿姨们讨论半个月,那么一个当红明星在这里生了抛尸案,绝对会引爆炸性的轰动反应。
就像现在,警局定案都已经过去一个多星期了,班上同学们依旧在讨论郑钧夜和越羊山的各种诡异传闻。
那么这样的话,林暮雨重生前就算再自闭再冷傲再漠不关心,也不可能会记不住这么大一个事件。
唯一的解释就是,上辈子,郑钧夜绝对不可能是在这个时间,在这个地点死亡的。
命运的齿轮开始重新转动,轨道却转向了另一个无法预知的地方。
导致这起抛尸案的变数究竟是不是自己,林暮雨无法肯定。
她只知道,自己周围的世界,在她重生回来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被颠覆了。
那么很有可能,她自己的死亡时间,也跟着变了。
或许从四年后,变成两年后、半年后、下个月,甚至或许就是明天。
这种无法预知的紧迫感死死压着她,让她再恐惧,也还是兢兢业业地每晚都进宿舍楼内捧着单词语法书学外语。
为了维持优秀的成绩排名,为了能更快地掌握灵语为自己的生存做武装,尽管她现在已经不去打零工了,也不帮别人写作业赚钱了,她每天还是过的很繁忙。
繁忙到偶尔跟程砚一起出去查案,都可以被称为是放松大脑的休闲时光。
唉,人生可真是艰难。
有时候想想,还不如去当鬼了。
“叮铃铃铃”
放学铃声响起,打断了她的思绪。
整个教室仿佛突然被解开了什么魔咒,“轰”的炸开,大家都背着书包快乐地奔出教室。
“暮雨,街角开了一家新的关东煮,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吃”
郑兰和两个室友站在门口,冲她热情地挥了挥手。
“你么去,我还要回寝室收拾点东西。”
知道这姑娘囊中羞涩基本不“下馆子”,她们也没有再纠缠,很理解地点点头,
“那你自己别忘了吃晚饭,我们走啦。”
“嗯,再见。”
小姑娘坐在座位上,手里还抱着个书包,笑着冲她们挥了挥手。
在她身旁,坐着一个身高腿长的少年,正倚着墙消息,浑身散着“我很叼但是你们都不要靠近我”的气质。
郑兰瞅瞅他,又瞅了瞅林暮雨,最终还是没有说什么,犹犹豫豫地离开了。
她总觉得,自己的好朋友最近有些神出鬼没的,而且还和这个转学生帅哥走的特别近。
她该不会是谈恋爱了
那谈恋爱的话仔细想想,好像也还是挺配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