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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頁(第1页)

馬車在黃昏時分進了水林縣,魏臨尋了個從前住過的客棧,讓眾人安歇。

江與辰心裡還憋著氣,叫了幾個菜,獨自坐在房裡吃。

魏臨送了他的行李進來,見他一聲不吭,捏著筷子也不大吃,只顧戳著盤中菜:「公子,還氣著吶?」

江與辰「啪」地擱下筷子:「我就是想不通,明明我是在盡心盡力護著她,可她為何就是不懂?反倒還要來說我的不是?」

「公子,方姑娘也沒說你……」

「她一個小姑娘,哪懂得江湖險惡?之前看她和那個假惺惺的元軾退婚,我還以為她挺聰明,沒想到是空長了一副聰明相!」

沒想到江與辰居然把梁王的名字,就這麼大剌剌地掛在嘴邊,魏臨驚得奔到門口四下張望,見無人經過,總算鬆了口氣,趕緊閉門回身道:

「公子,方姑娘是女子,你是男子,你又比她長了七歲,是不是應該男子讓著女子,大的讓著小的?再說她武藝平平,剛出門就遇上劫道的,想著拿錢買命,這多正常啊!你要體諒她的打算和難處。」

江與辰眉梢一揚:「我就是體諒她的難處,才想著要打跑賊人的。如今她手頭上的銀錢不夠,難道見了盜賊來,就要全散出去不成!」

「體諒一個人,不是你覺得做什麼對她好,就如何對她,而是她自己覺得好才行。公子,恕我直言,你今日之舉,多少有些自作主張了。」

江與辰氣極反笑:「我?自作主張?她請我來,是要給她做護衛。遇上賊人,哪家護衛會趴在地上,任憑主子受欺負?」

魏臨卻不疾不徐:「公子,你自己也說了,如今你是方姑娘的護衛,她才是那個做主的人。公子,前幾日你一句話要我跟著去山南,我可曾甩手不干?」

江與辰沉默不語。

魏臨繼續道:「聽主隨主,這才叫護衛。公子,你從來自在慣了,想做什麼都是自己決定。可如今我們跟著方姑娘,是名義上的主僕,你多少也尊重她一些,就當是敬著讓著也好。」

江與辰一聲不吭,抄起筷子來,食不知味地吃了幾口。

魏臨的話,他都明白,可方如逸今日的做法與自己的脾性太不相合,思來想去,還是覺得胸中憋悶。

他生性恣肆,看不慣循規蹈矩之人,本以為方如逸是個能同自己想到一塊兒去的人,如今看來,她也同京都中的其他人一般,小心謹慎,步步守矩。

當初鬧那一場,不過是為了不嫁元軾罷了。

吃著吃著,他有些嘆氣,扔了筷子道:「水林縣已是山南地界,方如逸既然這麼有主見,我們跟著也沒意思,何必做個被她提著的偶人?你同她說,讓她自己辦事去。」

魏臨一愣:「公子不好吧?我們這護衛才做了一半……」

「你是主子還是我是主子?」

看他滿臉不爽,魏臨只得點頭:「好吧,明日我再去說。」

是夜,江與辰和方如逸都有些難眠。

次日晨起,魏臨趁著送朝食的當口,陪了十二萬分的小心,把不再相送的事告訴余照。

余照聽得沉了臉,氣鼓鼓地端著點心小菜,進了方如逸的房間,放下便道:「姑娘,那個沈館主真是靠不住,虧奴婢昨日還在姑娘面前,替他說好話!」

方如逸倒是不太驚訝,拿起筷子夾了塊山南青瓜,放進醬碟子裡:「他要走?」

「是呢!」

青瓜在醬碟子裡轉了幾個來回,方如逸盯著它看了一會,夾起來慢慢吃著。

余照卻急道:「姑娘怎的還吃得下去?如今我們身上盤纏不多,又沒人護衛,在山南人生地不熟的,也不知道會遇著什麼。」

「兵來將擋,水來土掩,不怕。」

方如逸握了握她的手,給她壯膽,也給自己壯膽。

江與辰是個做事隨性之人,昨日大大地氣了一場,做出這樣的決定來,倒也不意外。

見自家姑娘無所動,也沒有去找江與辰討個說法的意思,余照只得作罷,同她一起用完朝食,收拾好行李,上了馬車。

魏臨在窗口望著,瞧那馬車出了客棧,回頭道:「公子,她們走了,方姑娘親自駕車。」

江與辰心不在焉地點了點頭,拿筷子戳那青瓜,等了片刻才問道:「她們往哪個方向去了?」

「東南,想來今夜會在安嶺縣落腳。」魏臨回到桌几邊,捏住他手中的筷子,不讓他尋那青瓜的麻煩。「公子,真不跟著?」

江與辰擱下筷子,伸了個懶腰:「水林和安嶺太平得很,一向沒什麼海寇侵擾,只有零星的幾伙盜匪罷了。她那麼喜歡給劫道的送錢,讓她送去唄。等她山窮水盡時,才會幡然醒悟,明白我說的話有多在理。」

魏臨無奈地瞥他一眼:「公子這是又何必?人家好歹是個小姑娘,你怎麼一點不懂憐香惜玉啊。」

「誰讓她不識好人心,只知自作主張?必得讓她長長教訓。」江與辰起身往門外走。「快跟上,繞道去安嶺。」

魏臨沒奈何,只得飛快拾掇著包裹。

他這位公子,向來嘴硬心軟,明明放心不下方姑娘,可又不肯直說,非要繞來繞去。

魏臨嘆了口氣,背了包裹下樓,進了馬房。

昨夜,他便囑咐店小二買兩匹買來,小二辦事頗為利落,兩匹黑馬已然等在了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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