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正值初春,自家庄园里却看不到应该出现的影子。
庄园的女主人诺雅为此皱起眉头,她是个勤快肯干的狐狸混血亚种,自己一个人虽然也能差不多把家里几块荒地重整理出来,但多一个人干活总归是要差不少的。
女人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打开了厨房对着后山的窗户。
“兰多,兰多!你爸爸又死去哪啦!”
还在野林子里疯玩的幼崽抽空回了一句:“去城里的铺子啦妈妈!”
诺雅家在城里的店铺是家书店,也是家里的男主人日常最喜欢呆的地方,规模不算不小,又是开在芬尼亚的都辉城,可惜是自从她嫁过来开始就没什么挣钱的印象,索性是祖产也不需要额外费房租,平日里也就那么开着,没怎么认真上心。
女主人看看天色,估摸着一时半会等不到丈夫回家,干脆坐下来重算了算家里现存的种子和去年存下的一批还没卖出去的符文纸,庄园的作物除了一些少量农作物以外,大部分都是另外一种名为灯芯草的特殊植物,这也是诺雅刚刚嫁过来时候的主意,这东西是芬尼亚人制作符文纸的主要材料之一,就凭园子里的产量,对付铺子里的销量差不多够了,如此一来还能省掉一额外买材料的钱。
城里的铺子说是书店大部分时间也不是卖书,主要是出售些魔术卷轴和简化版本的符文道具,买的人也不多,芬尼亚人多混血和异种,天生体质强悍,用不着那玩意。
没办法,芬尼亚说好听些是民风淳朴到城里人也不爱读书,说的直白些,就是穷乡僻壤,认字的也不多。
直到吃了中午饭,庄园的男主人哈里斯才从城里姗姗归来。
那是个身材高大的熊种混血,他惯例揉了揉幼崽的头来了一套标准的亲亲抱抱举高高,然后才在崽子止不住的咯咯笑声中靠近依然沉着脸的妻子,哈里斯对妻子的冷脸视若无睹,只从衣兜里摸出半枚金币,塞进了妻子的手里。
诺雅终于露出了一点惊讶的表情:“这是什么?你把谁吃了然后骨头卖给黑魔术师了吗?”
“什么话这是……我是熊的亚种又不是真的熊,是店里那几套旧书卖啦,”哈里斯一边逗弄着孩子一边回答道:“王庭派人来买的,你去城里打听打听就知道我没骗人。”
诺雅脸上的惊讶变为惊悚,许久都没想好该如何说话。
对于普通人来说,王庭与其说是王的住处,不如说是一种概念的具象化,是芬尼亚最为至高无上的象征,所有人都知道女王就在那里,但是平日里对他们的生活也没什么实际性的影响。
王庭有人出来——还是出来买书,这简直比灯芯草的种子会自己跳进地里还要不可思议。
“不止是家里那几套,其他书店的书也都卖了不少,都是王庭那边买下来的,”哈里斯抱着孩子若有所思:“你说既然那位都开始买书了……今年有可能书会卖的不错呢?反正我是听不少人说如果再有下一次他们也想试试买几本书存着,要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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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噗噜咱今年不种灯芯草了(touz)?(net),改换ûo4;o35;o34o;?”
诺雅o475;o1o2;一o524;自o49;想一o986;是一o986;o34o;丈夫?()_[(touz.net)]?『来[头文字小_说]_看最章节_完整章节』(touz)?(net),只冷笑着在对方痛苦的哀嚎中拿走了桌子上唯一的蜂蜜罐。
……
书都卖不出去的芬尼亚人明显也不怎么擅长写书,城中书店里撑架子用的几套精装本几乎都是来自于南方的提尔城,估计也就是平日里的店长放着做摆设用的,如果不是女王主动开口,怕是再过几十年都没人碰那玩意。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呀,陛下,”站在女王身边的执事加瑞安垂眸低笑,他身材高挑,比例匀称,虽然正专注着手中的茶壶,但头顶那双属于犬科动物的毛绒耳朵却还是向着女主人所在的位置微微垂下,连带着本来乖乖垂下的尾巴也开始摇摆起来。……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呀,陛下,”站在女王身边的执事加瑞安垂眸低笑,他身材高挑,比例匀称,虽然正专注着手中的茶壶,但头顶那双属于犬科动物的毛绒耳朵却还是向着女主人所在的位置微微垂下,连带着本来乖乖垂下的尾巴也开始摇摆起来。
“自打我有印象开始,芬尼亚就是这样的啦。”
年轻执事浅褐色的瞳眸带着犬科特有的温润天真,由他来说这样的话,总是有种额外的说服力。
这话倒是没说错的。
拉科维亚轻轻叹了口气,对执事的回答不做任何多余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