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也没有。
审:你受伤了吗?
原:受伤了,还伤得不轻呢!
审:警察送你去医院啦?
原:没有。
审:警察给12o打电话来救你?
原:没有。
审:你自己去医院?
原:也没去。自己在家疗伤一个月才好的。
审:嗨——(审判法官不知为何长长地叹出一口气)。
审:你们有什么共同财产?
原:没有。
被:有。在我老家龙山有一座两眼的小平房,价值三万多元;在新搬迁的双那有栋两层的楼房,价值五六万元;还有,在岳母弄银那边,有一座简易木棚,我们居住了几年,价值不高,几百块钱左右,但意义重大。
原:那木棚早就破败不堪了,还当宝啊!
被:是你我共同建造的嘛,怎么不当宝呢?我们都把孩子生在里面了,不但当宝,还该当咱们爱情结晶的纪念馆呢!
法庭上又爆炸出一阵笑声。
原:你那龙山的房子你父亲的尸骨都腐化在里面了,尿不拉屎的,谁还稀罕呢!至于双那的那栋房,是你生前的父亲建造的,现在他死了,也该是你母亲的。我不能昧着良心去抢占!
被:今后母亲死了就是我们的了。
原:我现在都要离了,谁还有心思去等她的房子呀!
审:你们有什么共同债务?
原:没有。
被:有。我们共同生育的第三个女孩是属于计划外生育的,即生。按照计划生育有关法规,要缴纳社会资源占用费(即社会抚养费)元。这个钱我们现在还没缴纳,还欠着呢。这不是共同债务吗?
原:你!你前预算债务,不行!
被:你没证据,法官居然能前审判,我为什么不能前预算债务?
原:你!狡辩!你等着下一次开庭吧!我让你好看!
不待法官宣布休庭,原告梁华气愤得满脸通红,拔腿就跑出了法院。
……
后来的六个多月时间里,法院又做了两次庭外婚姻调解,但是仍然无济于事,梁华坚决离婚,凡锋坚决依法维持自己的婚姻家庭。无奈,法院只得进行了最后一次开庭。
这次庭上,梁华做出了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举动,她向法院提交了一份证据,证明她有了新欢,已经不配与凡锋再做夫妻了,她已经出轨有了自己的新欢,请求凡锋看在以前夫妻的份上,给予离婚。
梁华请的律师不知何故未到庭,由法官宣读她补充的证词。梁华的新婚证词全文如下:
我弟梁庆伟死了刚过门三天的媳妇后就一直未娶。为延续梁家的香火,一年前我离开了凡锋,开始寻找有女孩能与我换房嫁给我弟的对象。后来,在亲戚的帮助下,我认识了蒋佳红。蒋佳红有个残疾的堂妹可以嫁给我弟弟,而他也还终身未娶。于是,我就跟他约会。与我见面时,拿着个鸟笼,里面是什么鸟,对我不重要,我不去过问,他说他很爱鸟,养鸟是他的一大乐趣。他说他是在南宁开泥头车的,以前曾到海南种了一百多亩的香蕉,因一场台风把快有收成的香蕉树连根拔起,亏损了一百多万元后,从此欠了许多债。与他谈话中觉得他顶老实,人生也很坎坷,就对他产生了好感。我们第一次开房是在南湖公园附近的一个菜市旁的小旅馆,他说外面太热去开个房间吹空调凉快一些。进房后他就抱住我,摸摸上身又摸摸下身,把我按倒在床,叫我给他一次。我不同意,一直与他对抗,大约一个小时后他就放开我,我们就各自分开回家了。我们第二次约会是在伊岭岩的一个小旅社。他一进门,也像上次一样一把就抱住我,他说真心待我,要带我远走高飞。我问他是不是欺骗我的感情?他说你长得又不很丑,也没有钱,我还能骗你什么呢?我想反正也要嫁给他,生性关系是早晚的事,所以就依了他,和他生了性关系。第三次约会是在北海南康的一个旅馆。那一次他打电话给我说,他在铁山港拉泥,那几天休息,他要我去陪他玩,他很想我,他说南康离铁山港近一些,叫我坐车到那里和他相会。我到南康的时候已是晚上十点。他事前已在旅馆开房等我,我到了他就在夜市的摊上买了一碗伊面给我吃,吃完了我们就回旅馆了。那一夜我们彼此都取得了快乐。从此,我便彻底地放弃了凡锋,把自己的身心交给了蒋佳红。
我和蒋佳红的手机里,各自都还保存着一年来我们恋爱相互往来的上千条信息,它们可以见证我们的爱情!如果有谁不相信,我们可通过法官拿去鉴读。
法官大人,你们看看我和蒋佳红今天的爱情,对比我和凡锋的婚姻,我和凡锋十几年来有过片言只语的恋爱表白吗?过去我与凡锋的爱情能有今天我与蒋佳红这么轰轰烈烈的吗?无情无义之人为什么依法捆绑在一起呢?有情有义之人为何不能成为眷属呢?
法官大人,依法依理来说,我红杏出墙在先。在此,我不求法理的偏袒,我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我还是要承担,但求离婚,否则,本人将拿命来与之抗衡!
法官读完梁华提交上来的补充证据后,问她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梁华说:今天为了证实我的出轨,蒋佳红也来到了庭外,如要传唤他,可以随时宣他进来。
梁华说完,向凡锋瞥了一眼,似乎揶揄道:前次我让你等着,你看这次有你好看了吧?够你受了吗?
法官转向凡锋,问:被告你有什么陈述?
凡锋缓缓站起,用平和的口吻说道:今天我在坐到被告席之前,都一直认为我和梁华是牛郎与织女转世而来的。当我听到她的这份补充证词后的这一刻起,我先前坚强的信念就动摇了!原来我们历经十几个年头的婚姻竟然像水豆腐一样不堪一击!我错了,是我自己欺骗了自己!我自作多情,也是结茧自缚自作自受!强扭的瓜不甜,不是两厢情愿结为夫妻不会白头偕老,既然梁华已经找到了她人生最好的伴侣,我为什么还要去把他们拆散呢?与其说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而丧失了良知,还不如割舍心爱成人之美来得酣畅淋漓!所以,梁华的选择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法官同志,为了梁华的婚姻,我同意离婚!我祝福他们幸福美满!
梁华被凡锋的不凡壮举惊呆了,一时语塞,不知如何是好。
离婚表签字。凡锋潇潇洒洒,梁华显得有点羞涩。
结婚证割剪。凡锋坦坦荡荡,梁华略有忧郁。
离婚证颁。凡锋目光坚毅,梁华眼圈有些潮湿。
从法院出来,一个男人拥着梁华走了,身后的凡锋像被人揪去了心一般疼痛:那个男人好像在哪见过,但一时又想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