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好抱歉的,就当自己家吃饭呗。”薄榆哼哧哼哧地又吃了一碗。
这是薄榆的被蹭饭专用语。
但他好像当真了。
“我会付相应的报酬,我会干活的。”温闻耷拉着眼皮,用公筷又夹了一点蔬菜放到碗里,再用自己的筷子送入口中。
他一直重复着这个动作。
蔬菜离他最近,所以他夹得炒时蔬最多,好似筷子越过主位是一件大不逆的事情。
也就没有机会吃到最中间摆着的麦穗鱼汤还有小炒肉类。
他也不怎么说话,就在那安安静静的吃着。
跟最开始见到的红发疯子拿着剑到处砍的那位完全不一样。
“你这样吃不累吗?”薄榆问,顺手夹了一大块肉,豪爽的吃了下去。
看着薄榆的动作,他呆滞一瞬,“……还好。”
他盯着自己碗中的小片蔬菜,下面带着一点米,抬眼看着这家的两个人。
薄榆豪爽的吃相,印象中他不怎么见过,薄漾川笑眼盈盈的看着主位的女人的模样,他见得太多。
他们总是寄希望于女人的感情,可女子总是要出去赚钱的,于是男人的所有心思都会存放在夜晚的那一餐上。
能够得到女子的垂怜。
薄榆见他苍白无比的脸庞,拿起了属于他的“公筷”,给他夹了大把的肉过去。
今天的肉是按照三个人的分量做的,他一直不吃肉,晚上就要倒掉,浪费。
剩饭本来是可以在冬天存个几天,可问题是今天的肉已经是昨天剩下来的饭菜一起和新的再做的。
不吃的话真的要倒掉了。
薄榆秉持着就算再穷也不吃快要变质的饭菜,饥荒除外。
变质的饭菜不亚于饿肚子三天,或许会更要命。更何况这个年代本来医疗条件就受限,她们又在农村,治一个病比什么都困难。
看着薄漾川的小食量已经快要吃好去收拾,她又吃了几碗米饭,所以只能把剩下的肉都给他夹了过去。
薄漾川本停下筷子,看那盘里几乎所有的肉都快给那新来的不要脸的男人夹过去,瘪瘪嘴。
“榆儿,我还没吃饱。”
他本来是要维持好身材,在冬天也让榆儿摸得舒服的。
可他现在毕竟对面还有一个男人。
薄榆听到自己右手边薄漾川的话,起承转合,给他舀了一大碗的麦穗鱼汤,雪白温润还舒服。
“你喝这个,美容养颜。”薄榆找着台阶下。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薄漾川就特别在乎自己的外表,向大夫寻求什么美颜秘方。
他的手指上的水泡已经消散,现在只有手指尖有几道茧子,经常穿针引线,也就留了下来。
不过他引以为豪,毕竟这都是为了榆儿所产生的茧子,也算是一种异样的标签。
类似于:
这是为榆儿做衣服的茧子,那是为榆儿做荷包的茧子。
这事薄榆也知道,也没戳穿。
温闻受宠若惊,看着碗里多出来的肉,他消瘦的下颚线微微抬起,睁着他那双好看的眼睛:
“你不应该给我夹的。”
……别吃了。
薄榆心里想。
“作为主人,是不应该给客人夹菜的,而且我还是个男人。”
他又说。
“这里我是主人,我说的算。”薄榆受不了了,若不是他身上有些银票还没全部吐出来,她是绝对不会把这么一个恪守男德的男人留在自己家的。
男人还是带点暧昧粉红的氛围比较好,比较适合调戏一番。